河北兆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床附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5MA7D27D63P | 建设单位法人:李书佐 |
李书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工业园机床附件产业园2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机床附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9-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蒲洼工业园机床附件产业园23号 |
经度:117.251956 纬度: 37.982228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8 |
盐管环表〔2024〕0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5MA7D27D63P001W |
2024-07-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5MA7D27D63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944MA7HTK032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944MA7HTK0323 | 竣工时间:2024-07-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shownews/33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排屑机2000台、纸带过滤机500台、钢板防护罩1200件、塑料拖链100吨、风琴防护罩5000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排屑机2000台、纸带过滤机500台、钢板防护罩1200件、塑料拖链100吨、风琴防护罩5000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排屑机、纸带过滤机、钢板防护罩产品:原料-下料-切割-折弯-焊接-喷涂固化-组装-成品入库;塑料拖链产品:原料-上料-注塑-组装-检验-成品,下脚料、不合格品-破碎-回用于生产;风琴防护罩产品:原料-裁切-雕刻-热合-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排屑机、纸带过滤机、钢板防护罩产品:原料-下料-切割-折弯-焊接-组装-成品入库;塑料拖链产品:原料-上料-注塑-组装-检验-成品,下脚料、不合格品-破碎-回用于生产;风琴防护罩产品:原料-裁切-雕刻-热合-检验-成品。 |
环评中的喷涂生产线实际未建设,折弯机实际建设1台、注塑机实际建设4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喷涂固化工序喷涂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分别收集处理的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热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切割、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4、固废:项目下料、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折弯(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铁屑、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裁切过程产生的PVC板边角料、雕刻过程产生的雕刻下脚料、风琴防护罩检验过程产生的PVC布边角料和环保设备(除尘设备)收集产生的除尘灰经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喷涂工序除尘设备收集的塑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下脚料和塑料拖链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环保设备(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厂内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注塑、热合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切割工序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4、固废:项目下料、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折弯(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铁屑、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裁切过程产生的PVC板边角料、雕刻过程产生的雕刻下脚料、风琴防护罩检验过程产生的PVC布边角料和环保设备(除尘设备)收集产生的除尘灰经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下脚料和塑料拖链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环保设备(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厂内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环评中的喷涂生产线实际未建设,相应废气治理设施不再建设,喷涂工序除尘设备收集的塑粉不再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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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涂固化工序喷涂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分别收集处理的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热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喷涂固化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注塑、热合工序废气中《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去除效率要求;氯化氢、氯乙烯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的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注塑、热合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因环评中的喷涂生产线实际未建设,相应废气治理设施未建设。 | 项目喷涂固化工序未建设。 项目注塑、热合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P1)出口,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7kg/h,氯乙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26×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氯乙烯排放浓度≤36mg/m3,排放速率≤0.77kg/h);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4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氨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4.9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43.7%,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要求(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90%),故加测车间门口有机废气浓度。经检测,车间门口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8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中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 经检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下料、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折弯(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铁屑、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裁切过程产生的PVC板边角料、雕刻过程产生的雕刻下脚料、风琴防护罩检验过程产生的PVC布边角料和环保设备(除尘设备)收集产生的除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喷涂工序除尘设备收集的塑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下脚料和塑料拖链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环保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厂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下料、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折弯(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铁屑、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裁切过程产生的PVC板边角料、雕刻过程产生的雕刻下脚料、风琴防护罩检验过程产生的PVC布边角料和环保设备(除尘设备)收集产生的除尘灰经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下脚料和塑料拖链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环保设备(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厂内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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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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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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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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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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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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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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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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