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靖城村乡村整治零星项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县绥安镇河尾新村297-2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靖城村乡村整治零星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6936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243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靖城村乡村整治零星项目工程 | 1.00 | 226936.73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按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 [2023]52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县绥安镇河尾新村297-2号10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县**镇西环路98-5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县**镇西环路98-5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靖城镇靖城村
联系方式:王先生 180****5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绥安镇河尾新村297-2号102室
联系方式:小吴 0596-****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6-****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