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募条件
****2024-2025年度华为终端产品供应商招募项目已批准,招募人为 **** 。项目资金来自招募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华为终端产品业务需求,****通过本次公开集中资格预审方式建立符合华为终端产品**的供应商库,在后续业务开展实施中,****将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合适的单位采购华为终端产品。
2.2 招募范围:本项目**业务涵盖华为终端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电脑、平板、智慧屏、手机、穿戴终端、数码配件、智能家居产品等。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生产质量标准、国家三包规定标准等相关要求
2.5 有效期: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有效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集中资格预审结果发布为止。
2.6 项目性质:资格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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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
3.0.1 申请人应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内(不含香 港、澳 门、台 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 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投标人如已按国 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的,按照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银行****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公司的,****公司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的,按照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银行****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0.2 申请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投标。
3.0.3 本次招募范围仅允许华为终端代理商或经销商或零售商参加,申请人需提供华为终端授权证明。
3.0.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文件限制规定的;
(3)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曾骗 取中标的,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6) 在2021年1月1****政府、****事业单位采购活动中曾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中国电信、****公司禁止**黑名单范围内的;主要股东或者关键人员无围绕企业经商的行为;
(8) 最高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最高法院裁判文书网案件查询结果等,存在其他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
3.2.现场考察:本次公开集中资格预审除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外,同时招募人有权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核实,若发现申请人现场情况与其申请材料不符或资料虚假,则直接取消其入围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资格预审。
3.5.本项目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3.6.其他要求: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照审查方法须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分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入围,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募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募。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者,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扫描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以邮件形式向招募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3)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地址 |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可邮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点:**市较场西路21号****3****事业部。
6.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 ttps://szyc.****.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较场西路21号
项目负责人:邹宇
电子邮件:****@chinaccs.cn
电 话:135****2912
标书获取联系人:刘女士
邮 箱:****@chinaccs.cn
电话:020-****8156
招募人:****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