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料大道南侧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竹料大道南侧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进行施工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竹料大道南侧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
(二)比选人:****
(三)建设地点:**市**区钟落潭镇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49.94元,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77816.42元,暂列金额为/元),参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参选人拒绝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五)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竹料大道南侧道路整治,共包含以下3条道路,全线共计3531.6m,以竹料大道往南 方向,分别定为A线、B线、C线,设计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具体内容以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四) 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本次比选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比选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比选资料于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地址:**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12楼)办理投标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二)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 企业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三)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本项目从发售比选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天。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00(**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地址:**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12楼)。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二) 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及****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5057
联系地址:**市**区钟落潭镇福龙路94号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2****1139
联系地址:**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