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增发国债徐州市沛县龙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资格条件征求意见
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资格条件征求意见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1-11 15:36
项目编号: XZP202****100237
项目名称: 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4298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清单。 |
范围 | 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专业B证);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12 09:00 至 2024-11-14 17:30 |
获取方式 | 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为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14 17: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15 00:00 |
开标地点 | **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
其他
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资格条件征求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29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专业B证);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17: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龙** 联系人:段站长 联系电话:138****3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0199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14日17:30之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4年11月14日17:30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注:本公告为2024年增发国债**市**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具体开评标时间请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龙**
联系人:段站长
电话:138****3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电话:180****3185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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