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及以下变电所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10kV及以下变电所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到位情况:50%以上到位。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10kV及以下变电所工程项目
2.1.2建设地点: **市**街道办罗州大道西段
2.1.3招标控制价: ****801.54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2.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建2****电站和1****电站;拟报装总容量为4800kVA。****电站内供电需建设小区住宅停车位30%(181个)充电设施负荷的埋管和桥架及电缆、电表箱和充电桩电表间,****电站还需建设抄表到户的表箱和住宅电表间及住宅电表间至楼层电井的表后线出线桥架,****电站****商铺****商铺电表间,****电站****电站的变配电设施的建设安装条件。其中,#1****电站配置变压器3×800kVA;#2****电站配置变压器2×800kVA;****电站配置变压器1×800kVA。
2.2.2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2.2.3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或以上。
2.2.4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格,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司投标。
4.1本次招标设置投标登记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进行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00 。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 版本发到邮箱)。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 2024 年 11 月 19 日,统一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开标室(**省**市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4****商铺203号)。
4.6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按下述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详细地址:****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
5.3获取本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
(3)报名登记表。:
5.4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7.7其他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廉****公司 实名投诉,电话: 0759-****411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廉****开发区(遂六线公路旁)第2幢 | 地址: ****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 |
联系人: 欧先生 | 联系人: 叶小姐 | |
电话: 0759-****261 | 电话: 0759-****936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139.com |
2024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