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性应急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2155494 | 建设单位法人:陆定昌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广** |
**广**莲城镇**路与北宁路交汇处东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填埋场临时性应急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广** ****中心**西北边那法线旁革乍村东**,****填埋场内 |
经度:105.00864 纬度: 24.07194 | ****机关:文****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8 |
文环复〔2023〕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3.28 |
79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2627MA6K67PJ2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公司 |
****0112MA6K5X572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3-07-27 |
2023-07-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0-20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582cbec69ced2c921dc62fd4bf54b1a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接收、填埋生活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接收、填埋生活垃圾 |
不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应急工程实施后的库容为39.19万m3(含原有工程剩余库容5.8m3),有效库容为31.35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应急工程实施后的库容为39.19万m3(含原有工程剩余库容5.8m3),有效库容为31.35万m3。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填单元采用“分区单元式”填埋,从底层往上分单元、分层进行填埋; 填埋单元根据日产垃圾实际入库量确定,每天作业一单元; 填埋后采用分层压实方法进行操作,再进行单元式覆盖 | 实际建设情况:填单元采用“分区单元式”填埋,从底层往上分单元、分层进行填埋; 填埋单元根据日产垃圾实际入库量确定,每天作业一单元; 填埋后采用分层压实方法进行操作,再进行单元式覆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填埋废气导气石笼收集后喷洒生物型除臭剂;****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那糯河;噪声、土壤、地下水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填埋场原有措施及制度进行防治;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进入库区进行填埋; | 实际建设情况:填埋废气导气石笼收集后喷洒生物型除臭剂;噪声、土壤、地下水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填埋场原有措施及制度进行防治;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进入库区进行填埋;****处理站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接长约3.75km的管****处理厂,此部分工程已在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建和改建项目中实施、验收。 |
环评阶段及验收阶****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废水,****处理站优化了排水方式(由直接排放改为间接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填埋场垃圾堆体进行整形后填埋,应急填埋面积约为34130.723m2,工程完成总库容达到39.19万m3,有效库容31.35万m3。整形量为26077m3、应急填埋面积23145㎡;在整形后的现状垃圾层上方覆盖0.4m厚压实粘土作为中间层,于压实黏土上方顺坡设置两根渗滤液盲沟,共704m;库边渗滤液导排盲沟共460m;共设置3个渗滤液抽排井;外购土进行填埋覆土,不设置取土场。覆土厚度约0.4m,约需9258m3土; | 实际建设情况:****填埋场垃圾堆体进行整形后填埋,应急填埋面积约为34130.723m2,工程完成总库容达到39.19万m3,有效库容31.35万m3。整形量为19076.8m3、应急填埋面积34130.723m2;在整形后的现状垃圾层上方覆盖0.1m厚压实粘土作为中间层,于压实黏土上方顺坡设置两根渗滤液盲沟,共1685m;库边渗滤液导排盲沟共440m;共设置3个渗滤液抽排井;外购土进行填埋覆土,不设置取土场。覆土厚度约0.4m,约需29866.44m3土; |
(1)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勘测,根据实际地形,达到39.19万m3库容,应急填埋面积增加10984.723㎡,但是整形开挖量减小7000.02m3。 (2)根据实际需求,中间层厚度调整为0.1m;由于整形面积增加及提高渗滤液导排效率,对比环评阶段新增中间层主盲沟168m、支盲沟813m。 (3)施工过程对现场进行了复核,实际设置库边导排盲沟较环评阶段少20m。 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勘测,根据实际地形,达到39.19万m3库容需要增加整形面积(临时覆盖面积) (4)目前尚未进行封场,待封场时将按照封场方案进行。 (5)根据现场实际进行了调整,外购土进行填埋覆土,不设置取土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9.125 | 0 | -9.125 | -9.125 | |
0 | 0 | 0 | 1.0494 | 0 | -1.049 | -1.049 | |
0 | 0 | 0 | 0.2715 | 0 | -0.272 | -0.27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等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后经过管****处理厂 | 与环评阶段一直,渗滤液依托现有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渗滤****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出水水质可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格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洒除臭剂 | 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标准值(H2S二级标准值0.06mg/m3;NH3二级标准值1.5mg/m3;臭气浓度二级标准值20);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1.0mg/m3);填埋工作面甲烷浓度满足《生活垃 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9.2.1 填埋工作面上 2m以下高度范围内甲烷的体积分数应不大于 0.1%”的要求。 | 根据现场情况喷洒除臭剂 | 验收监测期间,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标准值(H2S二级标准值0.06mg/m3;NH3二级标准值1.5mg/m3;臭气浓度二级标准值20);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1.0mg/m3);填埋工作面甲烷浓度满足《生活垃 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9.2.1 填埋工作面上 2m以下高度范围内甲烷的体积分数应不大于 0.1%”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车辆限速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采用低噪声设备、车辆限速等降噪措施 | 根据2024年4月14日~4月15日验收监测结果,填埋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现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依托现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填埋场填埋区填埋;在线监测系统会产生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建筑面积为1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渗滤液收集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8t/d,292t/a,****填埋场填埋。 | 生活垃****填埋场填埋区填埋;在线监测系统会产生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建筑面积为1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渗滤液收集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8t/d,292t/a,****填埋场填埋。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封场后进行生态恢复 | 目前尚未封场,封场后将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1 | 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 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已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废水后排放至那糯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验收****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废水,****处理站优化了排水方式(由直接排放改为间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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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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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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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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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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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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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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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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