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类食品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7MA603DE84G | 建设单位法人:刘学民 |
刘学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花园路159号(**组团A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淀粉类食品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91-C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花园路159号(**组团A区) |
经度:106.26483 纬度: 29.9420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8 |
渝(合)环准〔2022〕1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7MA603DE8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馨****公司 |
****0113MA60DGLL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5UMBWK03 | 竣工时间: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08IcU1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鲜苕皮20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鲜苕皮2000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脱袋、投料、配料、熟化成型、冷却、检验、分切成型/粉碎磨浆、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脱袋、投料、配料、熟化成型、冷却、检验、分切成型/粉碎磨浆、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配料粉尘和熟化成型蒸汽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熟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友军****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水解氧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规模为7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建**,最后汇入**江。(本项目车间内不设置洗手间,员工生活依托标准厂房已建公共设施。)**1座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厌氧+好氧+除磷”,处理规模为4m3/d),设备清洗废水和地坪清洁废水《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建**,最后汇入**江。(车间内设置生产废水收集管道对设备清洗废水和地坪清洁废水进行收集,生产废水管道采用可视化建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底。 固废:生产车间东南侧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面积约10m2,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使用磨浆机进行粉碎磨浆,重新进行配料后再生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配料粉尘和熟化成型蒸汽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熟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友军****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水解氧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规模为7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建**,最后汇入**江。(本项目车间内不设置洗手间,员工生活依托标准厂房已建公共设施。)生活污水依托友军****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水解氧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规模为7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建**,最后汇入**江。(本项目车间内不设置洗手间,员工生活依托标准厂房已建公共设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底。 固废:生产车间东南侧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面积约10m2,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使用磨浆机进行粉碎磨浆,重新进行配料后再生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 |
结合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变动如下: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处理站处****处理站处理,再排入市政管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066 | 0 | 0 | 0 | 0.107 | 0.107 | |
0 | 0.064 | 0.067 | 0 | 0 | 0.064 | 0.064 | |
0 | 0.002 | 0.009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水解氧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规模为7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处理站(采用“沉淀+好氧+除磷”,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达《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引入****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再****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建**,最后汇入**江。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排口pH、BOD5、COD、SS、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处理站排口pH、BOD5、COD、SS、动植物油、LAS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氮、总磷、色度、Cl-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 | 无 | 本项目产生的配料粉尘和熟化成型蒸汽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熟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设置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产车间东南侧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面积约10m2,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使用磨浆机进行粉碎磨浆,重新进行配料后再生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使用磨浆机进行粉碎磨浆,重新进行配料后再生产。生活垃圾袋装后堆放于厂区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无 | 根据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项目原辅材料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企业在日常营运过程中定期派人对厂区进行巡视,生产区严禁烟火;通过加强企业管理,降低厂区突发环境事故风险概率。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市政水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项目原辅材料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企业在日常营运过程中定期派人对厂区进行巡视,生产区严禁烟火;通过加强企业管理,降低厂区突发环境事故风险概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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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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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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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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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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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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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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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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