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粮食和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统计局以济发统审批〔2024〕33号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市粮食和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代码:2402-419001-04-01-405349
2.3 项目编号:****
2.4 建设地点:****环**侧、汤帝路西侧、盘溪**侧
2.5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增建筑面积约11556.1㎡,****服务中心(3层);仓容2000****储备库1座;高大**仓6座(总仓容3.2万吨);****中心1个;**容积500m3消防水池1座;仓间和仓库西部搭建罩棚,为装卸作业区和机械器材区;配套的仓储设施设备、检化验及控制设施设备;相应配套的其他公用工程。
2.6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25万元(工程费约3308.41万元)。
2.7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且提供完整的前期资料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20个月。
2.8 招标范围:**市粮食和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工程设计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针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对图纸内容的优化和完善,以及施工、验收、移交过程的配合服务等;
设备采购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采购及安装;
施工范围: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深化(专业)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全具备使用条件后移交招标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10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10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10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
注:①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本项第(1)、(3)项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近一年内(2023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近一年内(2023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违反国家24部委《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任意一条(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所使用的企业资质、注册人员等信息在**建筑市场监****建设厅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凡被**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cn/)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凡被**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cn/)标注异常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成员须对企业资质和人员是否异常作出承诺,格式自拟),评标结果公示至合同签订完成期间出现所使用的资质或人员标注异常的,取消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应由 2 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总承包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4.1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公共**交易平台办理入库手续后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工程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随时关注。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办理CA证书或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提前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各投标企业尽量提前一至两天上传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A锁及标证通技术支持:0391-****018(工作时间)/****980000
电子营业执照技术支持联系:172****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172****0657;
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159****2887
保函类金融服务技术支持QQ群:****36464
http://ggzyjy.****.cn/ggfw/004002/****0617/943828ec-9a8a-4575-a04c-affe2f9cd3f1.html
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投标支撑服务相关功能使用手册详见:
http://ggzyjy.****.cn/xzzx/****0525/a7355aab-2977-41b8-a778-a490a2c5afa7.html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2日08时30分(**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证书或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中心-招标代理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交易乙方(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7.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各投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提出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
招标人:****
地 址:**市粮油街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1-****0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正光****广场D座307室/**市沁园路与开南路交叉口**商务22楼
联系人:赵女士、郑先生
电 话:0371-****1208、155****5799
邮 箱:****@163.com
行业监管:****示范区****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方式:0391-****058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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