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公务用车安装汽车室内监控技术服务采购询价,采购人为****,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
1.2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安装汽车室内监控技术服务项目。
1.3项目地点:**工务段管内。
1.4项目规模:51辆车(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5服务期间:合同签订日起2年。
2 . 技术要求
2.1该技术服务包含汽车驾驶不安全行为监控告警、记录、复核、统计服务,按时报送所有汽车不安全驾驶行为监控周数据和月数据。
2.2运用图像识别技术,对驾驶员的以下不安全行为进行告警:疲劳驾驶(识别闭眼持续状态以及打哈欠状态,分轻度和严重两级) ,分神驾驶(识别左右扭头持续状态以及低/ 抬头状态),抽烟,行驶中接打电话,未正确佩带安全带动车。
2.3当发生设备遮挡失效时进行提示和报警,****眼镜行为进行提示和报警。
2.4该技术服务由安装在车辆上的终端设备和后台服务器等硬件设施组成,终端设备和后台服务器的所有权归服务商,由服务商全权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故障维护。终端设备采用纯北斗定位双频工作模式,具有视频实时查看功能和视频回放功能,具有报警时段视频快速检索功能,具有不安全行为的告警和记录功能;终端设备上设有扬声器,发生不安全行为时通过语音提示驾驶员。
2.5终端设备须引入ACC信号,在汽车没有启动时自动进入待机状态,防止消耗蓄电池电量;终端设备安装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终端设备能够适应汽车的高温环境;终端设备须具备抗干扰功能,防止因汽车启动造成设备死机。
2.6摄像头须具有红外功能,能满足夜间出车监控,分辨率不低于720P,存储卡不少于256G,视频录制时间不少于168小时。
2.7服务商需每天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2.8服务商需免费提供2个终端设备在需方备用,48小时内完成故障终端设备的更换。
2.9服务商需对每条报警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提供给我方。
2.10分设多个账号,根据权限设定对车辆视频进行实时查看和回放。
2.11本项目按照实际安装车辆数量结算服务费用,需一次性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设备安装完成经测试良好,且收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在收到发票日起1个月内付款50%,服务满一年后再付款35%,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2.13服务商需确保监控准确可靠,如果发生不安全驾驶行为(分神、疲劳驾驶、吸烟、接打手机等)漏监测问题,发现一次考核服务商壹仟元(小写:¥1000.00元),以用户测试视频或交管部门处罚通知书(短信)为依据。
2.14当甲方有需求接入甲方(或其上级部门)的管理系统时,须免费配合接入。
3.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结果,线下评审。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 需具备中国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4 需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及以上的备案证明,且在近一年内等级测评合格;在本技术服务期间须每年对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不少于一次,且等级测评合格。未按时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终止合同。(报价人需提供承诺函)。
4.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6 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集团****公司****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2022年10月29日以****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5.报价方式及要求
5.1获取方式:先按要求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报名,然后在采购文件中下载附件《报价函》进行报价。
5.2公告时间:2024 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
5.3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4日18:00。
5.4报****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5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不含税单价”指的是一辆车贰年的技术服务费用(不含税费,税费另计;****服务所需终端设备及其安装、调试、维护费用),保留两位小数。“不含税总价”指的是51辆车贰年的技术服务费用(不含税费,税费另计),保留两位小数。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6报价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资格证明复印件、设备参数及系统功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用信封密封后寄顺丰快递(拒收到付件)到:****门市**区高崎中埔路53****工务段,王工收186****1996。
5.7本次采购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或提供报价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5.9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本公告和《报价函》相关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门市**区中埔路53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92-****080,186****1996
****集团****工务段
日期: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