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湖明月云竹苑、明理苑地源热泵运营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10号楼6层6-06室
成交报价:基础费用:按产权面积×6元/㎡/年。
按流量计费:运行期内能量表计量数×0.285元/kwh。
按包年计费:产权面积×34元/㎡/年。
评审总得分:92.23分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湖明月云竹苑、明理苑地源热泵运营管理项目 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3年(每年集中供暖、供冷时间不低于9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市**区中湖明****委员会
地址:**市**区中湖明月云竹苑物业
联系方式:199****728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县恒大中央公园16幢2502室
联系方式:153****818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