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一龙湖北路绿廊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1
项目名称 | **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一龙**路绿廊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社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7650.32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曹阳 |
联系人 | 曹阳 | 联系电话 | 133****0576 |
项目投资(万元) | 9950 | 环保投资(万元) | 8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12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有:1.建筑工程:园区内园务管理区分布在公园内,主要有公共建筑和服务用房两部分组成,面积381.3㎡;2.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公共建筑的给排水、室外雨水排水系统等;3.照明工程:公园内基础景观照明设计、智能化系统等;4.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园建工程、绿化种植设计及其景观小品等;5.绿化提升工程:龙**路绿化提升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雨污分流、管道收集、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运营期间居民生活垃圾及配套用房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商铺商业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弃渣,由施工****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在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523-2011)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扰教学事件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午间12: 00-14:00和夜间特别是 晚上22: 00-6: 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 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免影响施工场地附近居民;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生源叠加影响。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噪声影响。运营期,通风机、排风机设置减振降噪装置,同时排风口安装消声器或消声百叶窗;变压器、燃气调压柜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设置安装减振基座:.加压水泵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安装减振基座,给水管道穿墙和楼板时,周围缝隙应做隔振处理。为减小外环境对本小区居民的噪声影响,门窗设置中空隔声玻璃。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植树种树,提高项目区绿化率,绿化美化环境 | ||
承诺: 曹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曹阳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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