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烘干同类排气筒合并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1
项目名称 | 喷漆烘干同类排气筒合并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圌山路8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郭晶 |
联系人 | 胡玉龙 | 联系电话 | 150****7268 |
项目投资(万元) | 25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22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第二十二条: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气筒(烟囱)(不论其是否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合并成一个排气筒(烟囱)的要求,进行喷漆区域(喷漆房、烘箱)同类排风管道合并的改造。 1号厂房,3个喷漆房的原有3个独立的排风管道合并为1个,3个烘干室的原有3个独立的排风管道合并为1个,保证各风机的正常排风工作,无气体倒灌现象。合并后的排风管道上设置监测口,用于环保部门的定期监测的采样。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3个喷漆室喷漆废气分别通过3套独立的棉毡 活性炭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9.4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3个烘干室烘干废气分别通过3套独立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6.4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承诺:**** 郭晶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郭晶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196。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