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4]22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叁(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县杏子铺镇**村**路两侧 | 地块一 | 4041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1.5 建筑密度≤5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533 | 400 | 5万元及其整倍数 |
地块二 | 7714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1.5 建筑密度≤5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615 | 461 | 5万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三 | 3481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R≤2.0 建筑密度≤70% 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20%-33% | 585 | 439 | 5万元及其整 倍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2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185********004662
(3****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430********059888889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4年12月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叁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依次在****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交易中心****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3]47号)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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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