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拟撤销部分校级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4****分校级项目的公示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郑经贸〔2020〕53号)相关文件要求:立项的教材应在2****学校批准立项之日起)正式出版;若未能按时完成出版,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仍未完成者,学校终止项目建设,编著者在2年内不得再申请此类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并追回已用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现将延期仍未完成教材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做出拟撤销决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玉
联系电话:0371-****9607
附件:****2024****分校级项目拟撤销情况公示一览表
教务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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