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县小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项目编号:****)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小河镇槐河村(槐河村、泉塘村、**村),曙光社区(青泥村、杨畈村、庆祝村、夏庙村),**村(宋砦村、黄砦村、杨林村),沙窝村(沙窝村)、底下湾。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刷黑、雨污水管网建设、村湾小桥建设、环境整治、广场及绿化景观建设、沟渠治理等。
履约期限:按招标人要求与施工同步。
2.2招标范围:**县小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劳务工作。
2.3合同估算价为:2109.93万元
2.4其他:投标报价不做为最终结算依据,本项目工程量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经招标人确认、审计部门审计为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可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投标人也可提供2023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投标人也可提供至投标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公司章程(复印件)。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 2024年11月1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 )
4.2 地点:****(**县呈祥街8号)
4.3 方式:线上获取:(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3)报名表签字盖章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邮箱:****@qq.com。(注:****公司收到的邮件回执为准。如未收到回执信息请****公司,联系方式:宋奕150****1313)。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地点:**县呈祥街8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址http://www.****.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花园镇建设路37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呈祥街8号
联系人:宋奕
电话:15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