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汫洲镇引黄干渠(渔港桥至汫东大圆段)清理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县**镇南信华府北31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汫洲镇引黄干渠(渔港桥至汫东大圆段)清理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159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62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汫洲镇引黄干渠(渔港桥至汫东大圆段)清理整治项目
2、标的数量:1 项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汫洲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整治及清理两侧杂草灌木;清理渠道垃圾、阻水杂物及杂草灌木;淤泥料就进加固两侧渠岸;阻水杂物、杂草灌木及垃圾采用汽车将杂物运至采购人制定的填埋点处理外运弃置,运距暂定4公里。(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出具的有效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1.1)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1.2)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1.3)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政府采购网 (http://www.****.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县**镇南信华府北31号商铺
方式:现场购买纸质版磋商文件,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县**镇南信华府北31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县**镇南信华府北3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资料领取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汫洲镇南兴一巷五横1号
联系方式:麦先生134****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村镇登云大路3号之一902房
联系方式:许工135****2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135****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