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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项目远程异地评审迭代升级
本报讯 近日,****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远程异地评审项目覆盖范围,规范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流程,着力推动远程异地评标的规范、有序、常态化开展。
《通知》明确了远程异地评审的适用范围和评审专家人数分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者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业的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项目,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审要求等原因需要抽取异地评审专家的项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明确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的项目原则上采用远程异地评审,副场评审专家原则上不低于评审专家总人数的一半。
《通知》确定了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在**省内由主场按规定抽取主、副场评审专家,如遇网络中断等特殊情况或者副场在**省外可由副场代抽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确认参加评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评审的,应按专家管理有关规定向专家抽取所在地进行请假,并由原专家抽取所在地补抽所需评审专家,原专家抽取所在地应及时通知副场。
《通知》指出,在远程异地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组长的选举、答疑等由评审专家通过评审系统完成。评审委员会需要讨论时,应当使用评审系统或视频会议系统,形成的音视频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通过评审系统进行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果。
《通知》强调,远程异地评审的评审专家劳务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支****银行账户,专家劳务费及其支付所需手续费由采购人(集采目录项目由集采机构)承担。远程异地评审专家应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宜,****政府****管理部门对评审活动或其评审意见的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说明,此过程不再支付费用。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