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DF型内燃机车风源干燥装置整治
三、采购业务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范围:**机务段配属DF型内燃机车4台,其中DF5专调机车2台,DF4型机车2台,加装机车风源干燥装置,包含旧残余管路、接头等拆除,新材料提供、安装、差旅、运输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DF型机车风源干燥装置整治4台,包含人工、材料等;
(二)技术要求:
1.技术执行标准
TB/T 3183-2007 《机车、动车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2. 基本要求
(1)干燥器及其零部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工艺规程制造、试验与检查。同型号干燥器的相同零部件应能互换。
(2)干燥器应采用非延燃性材料,不应使用燃烧后产生影响人体健康和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并符合TB/T3183的规定.所有使用的电线和电缆应是低烟无卤阻燃电缆,并符合TB/T 1484.1的相关要求。
(3)除密封件和干燥剂外,干燥器各零部件的材料应优先采用铝合金和或不锈钢,如采用其它材料,应进行防锈、防腐处理,外表面应平整光滑。
(4)安装连接螺栓和螺纹采用公制螺纹,连接机车空气管路的螺纹应采用GB/T7306.1-2000、GB/T7306.2-2000规定的螺纹,也可采用GB/T7307-2001的螺纹。
(5)干燥器采用的阀类产品应采用橡胶密封机构,其橡胶件耐温范围应满足-55 ℃~80 ℃的要求。阀类部件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电子电器部件应满足GB/T2 1413.1和GB/T 25119的相关要求。电磁阀应符合TB/T 1392-2015的要求。
(6)干燥器在进口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额定流量下,距离干燥器1m处的噪声不应超过110 dB(A)。
(7)干燥器工作时不应有任何非正常泄漏现象。
(8)干燥器所采用的电子电器部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接地保护措施。
(9)干燥器各部件连接应牢固,各部件动作应灵活、性能应可靠。
3.性能要求
(1)干燥器的标准工况:
大气温度为20 ℃;
大气绝对压力为100 kPa;
大气相对湿度为0;
干燥器进气口压缩空气压力为900 kPa(额定工作压力)。
(2)干燥器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空气处理量:5000L/min;
再生方式:无热常压再生;
再生耗气率:≤18%(进气口压缩空气为额定工作压力);
干燥器的干燥再生转换方式与时间等参数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3)干燥器进气口和出气口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90 kPa。
(4)干燥器防寒加热装置的总功率应小于或等于150W。
(5)干燥器应设置出气止回阀,用于阻止干燥后的压缩空气回流。
(6)在连续工况下,两干燥塔须分别进入吸附和再生状态,定期转换周期为90s,压缩机停机后,两干燥器都停止吸附和再生;在间歇工况下,时间累计功能与状态记忆功能须良好,即时间累计90s后发生转换;每次启动时,与前次停机时间状态相同。
(7)干燥器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TB/T 3183-2007《机车、动车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第4条技术要求规定。
4.蓄电池供电电压为DC 110V,电压范围为77V~137.5V(-30%~+25%)。
5.干燥器的试验方法按照TB/T 3183-2007进行。
6. 改造周期
全部改造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7.质量保证期限要求
(1)在一个中修期内(包括中修分解)无产品质量问题。
(2)在三个小修期内无接头或管路泄漏问题。
(3)以上规定质量质保问题外,视具体故障现象进行分析。
四、谈判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水平。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内燃机车相关部件更新改造或维修项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水平,遵守采购人制定的采购规则,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近2年内有完成本项目同类服务项目。
4.截止2024年10月30日****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谈判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谈判人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需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评估报告并加盖公章。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需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谈判人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相关资料等方式,采购人对谈判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谈判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3.谈判人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业绩材料、服务方案、相应资质等相关资料交采购联系人审验,审验后退还(报名审验不作为谈判人资格评审的依据)。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采购联系人。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30时。
2.递交地点:****设备科。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谈判须交纳谈判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采购文件。未按期交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人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采购评审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永乾
联系电话:139****6960
地址:****机务段**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