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销售环保检测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销售环保检测业务服务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检测业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加油站每季度开展一次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密闭点油气泄露监测、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中油(******公司(14座加油站)、****公司(10座加油站)、******公司(7座加油站)已出具委托书,委托公司负责组织并实施招标活动。
2.2招标范围
加油站每季度开展一次油气回收系统5项通用指标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为预估站数660座,预估费用****000元(含税价、税率6%)。其中中****公司629座加油站,中油(******公司14座加油站,****公司10座加油站,******公司7座加油站。
2.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
2.4服务地点
****加油站,**省内。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5名中标人。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均为25%,排名第三、第四的中标人工作量均为20%,排名第五的中标人工作量为10%。****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项目合同,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公司分别由中油(******公司、******公司、******公司与成交服务商签订合同。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法人授权。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书及其附件,检测能力须包含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泄漏点浓度、非甲烷总烃五项检测项目。检测依据为GB2095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 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733-2014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3.2.2****实验室设置在**省以外地区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样品保存、流转、跨省运送样品等必备硬件条件,投标人须提供物流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满足‘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8小时;气袋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要求,确保样品分析测试不受影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环保检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委员会现场查询)。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5****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om)公示结果为准。
3.5.6开标当日投标****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三商”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7投标人须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以及未发生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8投标人须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数据造假、虚构报告等行为造成的刑事立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至少1人应具备石油或环境或化学专业的高级职称,至少1人应具备石油或环境或化学专业的中级职称。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缴纳过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返聘人员不用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7设备要求
提供自有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油气回收多功能测定仪关键检测设备1套,需提供设备型号编号照片、购买发票及发票验真的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59秒(**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步骤①为报名操作,步骤②为支付费用操作,请分别进行操作)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800114)。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http://www2.****.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开票信息)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技术咨询电话:****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关于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购买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400电话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 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机构:**** |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中石油大厦 | 地址:**省**市**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706室 |
联系人:李工、姚工 | 联系人:王梦君、程浩杰 |
电话:0371-****8705、0371-****0827 | 电话:183****457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63.com |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