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9280.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玉都街道南玉大道旁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424.14 | ||||||
零售商业用地 | 5856.0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IC0127 | |||
起始价: | 50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宗地编号: | GD****005 | 宗地总面积: | 67672.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玉都街道信义大道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4138.23 | ||||||
零售商业用地 | 13534.5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149 | |||
起始价: | 1222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宗地编号: | GD****006-1 | 宗地总面积: | 63332.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玉都街道南玉大道旁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0666.01 | ||||||
零售商业用地 | 12666.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9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57 | |||
起始价: | 1184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宗地编号:XYWG2024-19 (GD****006-1)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得人竞得该建设用地后,如竞得****公司,须在****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严格按信规条字〔2024〕081号规划条件和《合同》进行建设。竞得人须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竞得人须配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北侧335916.62平方米公园(详见配建示意图),配建费用预算为4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最终配建****审核中心结算审核结果为准,配建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若最终配建费用低于4000万元,该****人民政府补交差额部分费用;若最终配建费用高于4000万元,则超额部分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不予任何补偿。若竞得人申请不配建上述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政府批准后,竞得人可以不用继续配套建设,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不配建的工程****人民政府。 公园建设方案须征求******执法局意见,并经****按程序批准。本配建项目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竣工,由******执法局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执法局。 4、上述配建项目建设费用纳入本宗地的开发建设成本。 5、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 6、竞买者须交竞买保证金5922万元,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7、竞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且依法追索竞得人赔偿损失。 (二)宗地编号:XYWG2024-20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得人竞得该建设用地后,如竞得****公司,须在****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严格按信规条字〔2024〕082号规划条件和《合同》进行建设。竞得人须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竞得人须配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北侧新旺路(宽20米、长约457.71米,面积约10213.66平方米,详见配建示意图)和东侧青年路(2)(宽15米、长约366.06米,面积约5737.73平方米,详见配建示意图),并须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设计规范对配建道路进行设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电力、通信、排水、排污、燃气等管道和地面路灯、绿化(种树)、交通工程等。配建道路工程总费用预算为23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检测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等(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最终配建****审核中心结算审核结果为准。配建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若最终配建费用低于2300万元,****人民政府补交差额部分费用;若最终配建费用高于2300万元,该配建费及超额部分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政府不予任何补偿。若竞得人申请不配建 上述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政府批准后,竞得人可以不用继续配套建设,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不配建的工程****人民政府。 上述道路建设方案须征求******执法局意见,并经****按程序批准。本配建项目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由******执法局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执法局。 4、上述配建项目建设费用纳入本宗地的开发建设成本。 5、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 6、竞买者须交竞买保证金2515万元,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7、竞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且依法追索竞得人赔偿损失。 (三)宗地编号:XYWG2024-21 (GD****005)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得人竞得该建设用地后,如竞得****公司,须在****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严格按信规条字〔2024〕085号规划条件和《合同》进行建设。竞得人须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竞得人须配套建设如下项目: (1)幼儿园。竞得人须配套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北侧一所12****幼儿园(土地面积6859平方米,位置详见配套建设示意图中地块2),配套建设费用预算为2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须严格按照《**省****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基〔2023〕4号)和《**市****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茂教规〔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校舍和活动场所,配足教学设备、活动设备和生活设备,具备入园条件。幼儿园工程建设****教育局意见,并经****按程序批准。该配套建设项目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竣工,****教育局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教育局。 (2)基础设施工程。竞得人须配套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北侧旺**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土地面积50791.26平方米,位置详见配套建设示意图中地块1),建设费用预算为14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工程设计图****储备中心完成设计,****审核中心预算审核,竞得人须按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如需变更****储备中心意见,并经****批准。该建设项目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竣工,****中心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场地无偿****储备中心。 (3)土地平整工程。竞得人须配套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西南侧地块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地面积131478.2平方米,位置详见配套建设示意图中地块3),建设费用预算为13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该工程设计方案****储备中心意见,并经****批准。本工程的土方不能运到出让地块内堆填,并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中心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场地无偿****储备中心。 上述配套建设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配套建设费用****审核中心结算审核结果为准,若最终配套建设费用低于4700万元,该****人民政府补交差额部分费用;若最终配套建设费用高于4700万元,则超额部分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不予任何补偿。若竞得人申请不配建上述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政府批准后,竞得人可以不用继续配套建设,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不配建的工程****人民政府。 4、上述配套建设项目的费用纳入本宗地的开发建设成本。 5、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 6、竞买者须交竞买保证金2450万元,土地出让双方必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人不符合竞买人资格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没收保证金。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可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完毕,缴纳款项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完毕。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 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7、竞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且依法追索竞得人赔偿损失。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到 https://mmsso.****.com:9011/sso/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到 https://mmsso.****.com:9011/sso/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mmsso.****.com:9011/sso/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GD****005 号地块:2024年12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GD****006-1 号地块:2024年12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8-****30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