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校区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7-500115-04-05-611823)和渝教建函〔2024〕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校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第二公寓室内、走廊、楼梯间地面改造,房间内涂料,阳台墙地砖修复,第二公寓檐口标高19.8,层高3.3米,最大跨度7.2米;创业园新作玻璃隔断、轻质隔墙、地砖铺贴、水电及灯具更换,创业园檐口标高18.3,层高4.5米,最大跨度8.4米;校园道路、广场局部维修、防水修补、变形缝维修等;应急抢险及其他不可预计零星维修(防水修补、内外墙面维修、楼地面修补、道路修补、管网抢修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43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34.20737万元
2.4 招标范围:第二公寓室内、走廊、楼梯间地面改造,房间内涂料,阳台墙地砖修复;创业园新作玻璃隔断、轻质隔墙、地砖铺贴、水电及灯具更换;校园道路、广场局部维修、防水修补、变形缝维修等;应急抢险及其他不可预计零星维修(防水修补、内外墙面维修、楼地面修补、道路修补、管网抢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1)第二公寓工期30日历天,以监理指令发出时间为准;
(2)创业园工期90日历天,以监理指令发出时间为准;
(3)零星维修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公寓、创业园全部完工止。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25万元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房屋建筑)。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菩提东路2009号 | 地址: | **市**区北城天街33号5幢6楼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0289 | 联系电话: | 177****9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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