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硫脱硝、湿式电除尘设备财产及相关房屋建(构)筑物等资产
正文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关于脱硫脱硝、湿式电除尘设备财产及相关房屋建(构)筑物等资产 | 转让底价 | 161.291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铭润资产评****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评估结果(万元) | 161.291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未能按时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的,视为违约,我方有权单方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将所缴保证金予以没收,用于赔付****交易中心的损失。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处置的资产主要包括脱硫脱硝、湿式电除尘设备财产及相关房屋建(构)筑物等。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纳入本次拟处置的资产价值总计为1,612,910.00元。详情见鲁铭润评报字(2024)第048号评估报告。标的详情需意向竞买人前往管理人处自行查看,查看联系人:王律师158****1924。2、标的资产管理人仅按现状办理交接手续。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3、处置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管理人及产权平台对标的所作的说明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处置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对应的面积、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消防、环保以及所占用土地状态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4、标的特殊事项:(1).本次处置的资产需全部予以拆除,评估价值中已经对相应的拆除费用进行考量并予以扣减,具体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预测及承担,成交价款不作调整。(2).本次处置的资产是在破产程序中未被列入破产财产,资产所有权人申请取回并进行处置的资产。该资产位于第三方土地之上,且第三方同时在进行其他设备的拆除施工,意向受让方在进行现场踏勘及拆除施工都须自行与第三方协调沟通。(3).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及情况说明等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4).本次所转让标的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踏勘现场时的资产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接受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对标的资产现场踏勘、评估报告与标的资产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剩余披露事项详见附件《关于脱硫脱硝、湿式电除尘设备财产及相关房屋建(构)筑物等资产处置公告》5、为保证项目处置按时完成,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后并于公告报名截止日下午17:00前(首次挂牌期间)向委托方提交本项目工程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人员(含劳动力)清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施工平面布置图;工期进度图;拆除施工方案清单;安全、质量和进度计划和其保证方案;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保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应急预案;临时用电、用水、用气等;拆除设备的堆放、运输,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堆放;按要求设置的围护和各类警示标牌、临时消防措施;对于脱硫塔拆除提交的单独拆除方案等。说明:(1)《拆除施工方案》递交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的纸质盖章版《拆除施工方案》须于公告截止日下午17:00前,递交到转让方,联系电话:158****1924,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同时以U盘形式提供一份电子版《拆除施工方案》(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电子版)。逾期收到的《拆除施工方案》将被拒绝。6、标的咨询电话: 刘经理198****3318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形;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意向受让方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管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自《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意向受让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办理交割。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资产处置所需的交易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配套费等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罚款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需自行申请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意向受让方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以标的名称不准确、数量存在短缺、质量性能和完整性等方面存在瑕疵等为由提出异议或悔拍。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意向受让方悔拍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挂牌处置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的,责令补交。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意向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意向受让方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存续有效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形;(须提交“信用中国”官网征信情况查询报告等证明材料)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拆除施工方案接收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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