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房屋改造及彩钢房建设施工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丽平 | 联系电话 | 152****1291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11 17: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8 14:3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19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19 16: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某部房屋改造及彩钢房建设施工项目001 | **** | 工程类 | 98000.0 |
公告内容
**某部房屋改造及彩钢房建设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某部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某部房屋改造及彩钢房建设施工项目
四、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1.项目预算:9.8万元;
2.最高限价:9.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五、招标方式:公开竞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保的相关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1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军队保密要求,以承诺书为准;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有建筑、消防安全、装饰装修及设计与施工技术人员资质。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十一)投标供应商需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七、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00
(二)踏勘地点:**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王女士
(四)联系电话:152****1291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供应商参加现场踏勘人员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施工方案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计划总工期:30历天
九、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招标报名:
2024年11月11日17:30:00至2024年11月18日14:30:00,逾期不再受理。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10:00:00,逾期不再受理。
3.竞价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6:30:00,逾期不再受理。
十、发布媒介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1291
监督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7****0575
附件:房屋改造及彩钢房建设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
项目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