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支付施工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甲方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合同签订完成,临时设施搭设完成,管理人员全部到岗,付至签约合同价的5%; 2.屋面拆除完成,外墙脚手架搭设完成,防水卷材全部进场,付至签约合同价的20% 3.液体楼、固体楼屋面工程全部施工完成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 4.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决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付至决算总价的97%; 6.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经甲方确认无问题后无息付清尾款。 注: 1.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加盖乙方公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并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必须有所有施工人员签字,并由中标单位盖章;签字盖章的工资发放记录是申请进度款的必要条件; 2.支付决算款前,需开全全额发票。 3.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4.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乙方需响应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配合完成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5.供应链金融付款账期约定1年,****银行贴息支取,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