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完成“****县嘉****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取途径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rWRyCqcMzoWZU9nYdXvdRg
提取码:a17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建设有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rWRyCqcMzoWZU9nYdXvdRg
提取码:a17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下载、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县下老乡
联系电话:177****4022
联系人:黄总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地址:**市**区民族大道88-1号铭湖经典B座1801
联系电话:131****0213
邮箱:****@qq.com
联系人: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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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