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在建******富春湾**春北片区开发工程总承包(EPC)(3)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沥青混凝土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主要工程内容包含:
1、****泵站迁建工程:施工内容为管理用房、沉井、沥青道路、雨污水管道、园林绿化、新旧设备吊装,占地面积3150m2; 2、富春湾大道施工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内容为临时道路、标志标牌,总长1716.145米,道路宽6.5米,两边路肩宽各0.5米; 3、滨富特别**区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强电管道,总长956.677米,道路标准段红线宽为30米; 4、小源溪东侧景观带工程:施工内容为园林景观、沥青道路、管理用房,总长730.714m;标准段红线宽为20米; 5、秦望南路一期(洋**至富春湾大道)工程A段: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总长2367.005m,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 27m~52m; 6、同登路**工程(灵礼路至亭山路):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总长1068.4m,道路宽度30m~45m。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公司****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供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供方所供沥青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需求,对因沥青混凝土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税率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AC-25C | t | 13990 | |||
2 | 沥青混凝土 | AC-20C | t | 3634 | |||
3 | 沥青混凝土 | AC-13C | t | 5612 | |||
4 | 沥青混凝土 | SMA-13 | t | 3643 |
招 标 人:****
物资联系人 :胡中东 电话:177****8969
技术部联系人 :郑开园 电话:138****9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