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物联网安装调试员鉴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物联网安装调试员鉴定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物联网安装调试员鉴定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或业务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6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活动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文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地址:**市杨舍镇**新天地10幢1单元2304室。联系人:陆伟,联系电话:0512-****1981 133-8219-1320。
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代表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现场报名。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现金收讫,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4、所需递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5、请投标人尽可能减少进入报名地点人数,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授权委托人1人参与报名。
6、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单位。
五、答疑
所有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00时****公司邮箱****@qq.com发送同时****公司:陆伟 0512-****1981,133******1320,****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给予答复。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30前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行政楼4楼会议室(**市杨锦公路18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
七、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30整
开标地点:****行政楼4楼会议室(**市杨锦公路188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须递交一份《投标保证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投标保证承诺书》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地址:**市杨锦公路188号
联系人:丁灏 联系电话:189-6221-5110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杨舍镇**新天地10幢2304室
联系电话:0512-****1981 133-8219-1320
联系人:陆伟
十一、其他说明
1、只有在****获取采购文件并递交《投标保证承诺书》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成功报名并取得采购文件后不参加开标会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应在开标之日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弃标函(格式自拟),否则,招标人将报请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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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