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担****设备升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位于**市**区西韩岭乡高店村西南,占地200余亩,在2015年投资建设了年处理制药企业菌渣(青霉素和头孢菌渣)15万吨、年产有机肥20万吨的生产线,并于2016年正式投入生产,其采用的主体生产工艺为“预处理(滚筒烘干机高温灭活)+喷浆造粒/圆盘造粒”。2015年11月18****环保局以同环函(服务)【2015】132号文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6年8月29****环保局以同环函(服务)【2016】66****公司复**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12月27****公司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菌渣(HW02医药废物,276-002-02);2018年12月18日,****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书,2020年7月变更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198115W001V。
****公司为了增加经营效益,通过调整现有原料储存、预处理及有机肥生产线,从而增加菌渣处理种类及数量并新增废母液处理,共5万吨/年,***终实现全厂处理制药企业菌渣及废母液共20万吨/年。2020年1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2月11日,****环境局以大环同环函(服务)【2020】13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2020年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20年9月2日进行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拟于现有厂区内进行****设备升级技改项目,总投资881.05万元,2024年07月01日**市云****管理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建设规模及内容:①将预处理生产线原有的3台φ2.4×11m滚筒烘干机,升级为3台φ2.8×11m;②将辅料预加工生产线原有的2台滚筒烘干机规格由φ2.35×11m升级为φ3.5×24m、φ2.8×11m,同时将湿电除尘器等全套尾气设施进行升级,用以满足排污要求;③在圆盘造粒原有生产线上新增电子配料系统,菌剂添加器等设备;④在喷浆生产线配套一台5.6MW生物质气化热风炉,作为两条生产线的备用热风炉使用。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节约综合利用”中的“6、危险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和******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因此,项目属于鼓励类。
本次评价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82****6886
联系人:张总
地址:****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0854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下载:公参调查表.doc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