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换流站(500****电站)220千伏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电话:0834-****305。
地址:**市土城巷63****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换流站(500****电站)220千伏配套工程 | ****县、**县和**县境内 | ****公司****公司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总投资46137万元,环保投资16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35%。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个单项工程:①**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②周家堡、永郎22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③通信完善工程;④**-**220kV线路工程;⑤月城-永郎一二线和月城-周家堡一二线搭接220kV线路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①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不得施工扰民;②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③对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挡板,防止撒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缓行,严禁超速; ④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六个不准”执行,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文明施工。 (二)废水 线路施工人员沿线路分散分布,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拟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水源地保护区内保护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 ①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手续。②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学习《**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9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等相关环保规定,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保护范围,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③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禁止涉水施工。④禁止施工人员直接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严禁破坏水**的行为。⑤施工组织:根据地形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划定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范围红线,严禁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超出作业区域施工,避免对项目占地区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避免雨季施工。⑥施工临时设施:禁止在水源地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⑦饮用水源地内不**施工运输道路,仅修整施工人抬便道;在技术可能的条件下,尽量缩短人抬便道长度;饮用水源地内施工人抬便道长度,限定人抬便道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人抬便道占地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尽量布置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固定人抬便道的线路,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⑧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并尽可能远离其设置。本项目跨越既有道路、线路位置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不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跨越施工场地。⑨施工迹地恢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临时占地(包含塔基、施工人抬便道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进行植被恢复时,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常见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⑩施工技术:线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时应采用无人机放线技术,减小架线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造成影响。⑾施工管理:塔材、金具等材料输运到施工现场需及时进行组装,减少现场堆放时间,减少对草地植被的占压。施工临时占地应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 2、污染影响防治措施 ①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塔基采用人工开挖方式,严禁爆破,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②施工人员就近租用保护区外当地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集中转运,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④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油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在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的行为。⑤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弃渣场等临时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避免残留污染物在水源地的水源涵养范围内造成污染。⑥严防油污、废水泄漏对水源地土壤、水环境造成污染。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废弃物,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对临施工影响区域按原有土地类型进行恢复。 (四)噪声 ①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运行。②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加强车辆的管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⑤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强噪声的施工机械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⑥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基础施工时,应采取围挡隔离或其他降噪措施;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②线路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和取水口,尽量减少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穿越长度、立塔数量,减小穿越水源保护区的植被破坏及水源涵养功能;③线路尽可能与区域内既有线路并行走线,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④线路路径尽可能减小林木密集区内走线长度,在林木密集段采用提升架线高度,对不满足净距要求的零星树木进行削枝,减少树木砍伐;⑤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地,以减少对区域植被的占用和压覆;⑥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掏挖基础,尽量少占土地;⑦尽量增加跨越档距,减少塔基数量,以减少塔位处的植被破坏;⑧线路避让了泥石流、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区域,避免施工影响区域出现新的环境问题;⑨施工结束后,应采用当地物种对其进行迹地恢复,严禁带入外来物种。 2、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时,应严格限定范围,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②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原性兽类种群爆发;③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随意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④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阱的捕杀行为,违者严惩;⑤施工活动集中时间快速完成,避开兽类繁殖季节施工;⑥尽量保留临时占地内的灌木、草本植物,以减少施工对鸟类活动环境的破坏;⑦对工程废物要及时运出保护区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止对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六)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项目施工前,对靠近生态保护红线的线路路径及塔基塔位进行复核,确保线路路径和塔基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在施工开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和人员培训,禁止施工工人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禁止施工工人在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滥捕、滥猎、滥采行为;③禁止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肆意排放;④禁止施工人员及施工车辆进入生态保护红线;⑤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⑥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临时占地;⑦施工过程中要设置临时围挡,严格划定项目施工区域,限制施工范围,在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处设立警示牌、围挡等警示标志,避免施工活动进入生态保护红线; ⑧对仅通过削枝就能满足标准要求的树木进行削枝处置,尽可能的减少林木砍伐量。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磁环境 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②**段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居民点;③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④双回段采用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⑤**-**220kV线路工程**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和居民区设计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7.5m。⑥月城-永郎一二线和月城-周家堡一二线搭接220kV线路工程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6.5m,通过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7.5m。⑦本项目**-**220kV线路工程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段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为确保线路同塔双回单边挂线段(15mm冰区)、单回三角排列段(10mm、15mm、20mm冰区)、单回水平排列段(20mm冰区)、单回水平排列段(30mm冰区)评价范围内各居民房屋处电场强度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距线路边导线不同距离、不同特性房屋处附近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需满足相应的要求。⑧本项目月城-永郎一二线和月城-周家堡一二线搭接220kV线路工程单回三角排列段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为确保线路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段评价范围内各居民房屋处电场强度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距线路边导线不同距离、不同特性房屋处附近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需满足相应的要求。 (二)噪声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②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三)水环境 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措施 ①加强对线路运维人员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宣传、教育,明确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区域自然生态的重要性。②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进入**县哈力洛乡叶普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洛乌乡1村4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县刘家坪乡刘家坪村二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禁止将废水、废物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五)固废 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六)大气环境 本项目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七)生态环境 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引入外来物种;⑤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⑥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⑦建设单位组织线路运行****中学习相关环保规定,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并要求维护和检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禁维护和检修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⑧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一般需要运行较长时间,如因其他更重要的建设需要改线或退役,则应选择不影响生态保护红线的施工方案,确保不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环境。⑨加强对线路运维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下河捕捞、向水体倾倒、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