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车载电子及消费电子配件20万套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车载电子及消费电子配件20万套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年产车载电子及消费电子配件20万套建设项目 | ****开发区优德大道1****科技园6号楼) | **** | **雨****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21万元。 | 1、废气。本项目注塑、危废暂存间设置集气罩,危废暂存间设置吸风管道,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2m高排气筒,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 2、废水。本项目RO 浓水、生活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不合格产品、废反渗透膜、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河****公司年新增10万m3中**度系列纤维板技术改造项目 | ****开发区国兴路西段 | 河****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59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1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SNCR 脱硝+多管除尘,****中心燃烧,削片废气引入干燥工序前端,纤维干燥废气同以上废气依托现有整改后的“旋风+湿电”除尘+60m高排气筒排放,扫平铺装废气、齐边横截废气分别经旋风+脉冲布袋除尘+18m 排气筒;截锯废气、粗砂光废气、精砂光废气、砂光后处理和板条粉碎废气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22m 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文【2017】162 号)。 2、废水。本项目热磨挤出废水、湿电除尘废水与木质燃料混合后送入锅炉燃烧,软水制备废水排入****开发区****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排放标准、****开发区****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废板坯及不合格板,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砂光工序产生的木屑等收集后,****中心锅炉焚烧处理。热能中心锅炉产生的草木灰定期由当地农民拉走堆肥。废导热油和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司年产500吨封边条 | **县水坡镇闹店村南500米路西 | ******公司 | **雨****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16万元。 | 1、废气。本项目投料混料、破碎、废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造粒、挤出、涂胶废气经集气罩+“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印刷、调墨、设备清洗、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和吸风管道收集后,入造粒、挤出、涂胶废气处理设施,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包装印刷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 2、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肥田;循环冷却水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 UV 灯管(不含汞)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废水性油墨桶、废水性背胶桶、废版、废包装袋定期收集外售;废 UV 油墨桶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抹布等油墨沾染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653
通讯地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