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惠深高速公路**段加宽改扩建工程(沿线附属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深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建工程,于2023年2月20日开始施工,在市交通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以及业主、设计、监理、勘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司全体参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长龙服务区位于**市**区镇隆镇长龙村,主线中心桩号为K19+00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亩,东、西服务区分别为60亩用地。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12465.15m2,****服务区5350.27m2,**服务区7114.88m2。**建设一栋综合服务楼5008.75m2,一栋修车库123.2m2,二栋电房208.12m2,以及一栋污水处理设备用房10.2m2,,对外停车位182个。西服务区建设一栋综合服务楼7114.88m2,,一栋污水处理设备用房10.2m2,对外停车位170个。
**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于2023年08月18日通过,主体工程验收于2024年01月03日通过;**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于2024年04月01日通过,主体工程验收于2024年05月29日通过;防雷工程于2024年5月17日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消防工程于2024年6月11日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长龙收费站位于长**,是惠深高速****收费站,共有(上下)2****收费站。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编制了《惠深高速公路**段加宽改扩建工程(沿线附属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技术****小组。****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古塘坳**前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752-****55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10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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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