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平台
拍卖时间:2024-11-22 10:00
预展地点:**市
预展时间:2024.****.18-2024.****.21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2 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com)举办网络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开发区亲水人家小区一期联排别墅4#102号房产,面积302.15平方米(不包含地下室面积129.18平方米),起拍价:984,477.44元。
二、展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1日
三、展示地点:****市房屋所在地
四、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止
五、竞买人应在2024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前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060********00063315)。
六、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只提供拍卖标的现有手续,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税]以及可能存在的拍卖物上附着的欠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欠缴财产税款、本次拍卖前发生的多次过户交易税费、委托方因获取拍卖物可能产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围堤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以及报建、建设环节中欠缴的款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税)、房产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罚款、滞纳金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如欠缴税款、房屋结构或土地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存在其他权利人等)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方不作标的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任何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特别声明: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将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5%比例)向拍卖人支付完毕。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总额的0.5%-1%的软件服务费 ,该服务费为淘宝网平台单方收取,****公司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淘宝平台支付。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58****0919
公司地址:**自治****开发区兴工大街以北甘旗卡路以东通盛综合楼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