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财联〔2024〕44号)文件规定,经我局党委同意,报市****领导小组备案,现对****中沙工班闲置资产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主竞价,价高者得”的竞租模式。
二、招租要求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可利用中沙工班房屋及土地从事合法经营,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房屋的维护,达到安全经营条件,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承租方不得出租、转租、出借、处置资产,不得以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活动,不得将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责任,如出现违法经营,将依法收回租赁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招租标的
1.****中沙工班,位于中沙镇中沙街上,省道S222旁边,土地出租面积1361平方米,房屋使用权面积277平方米。
2.租赁期:3年。
3.招租底价:为4000元/年。
4.竞标方式: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进行。每次竞价金额增加不少于500元或以500元的整数倍增加。
5.租金缴纳方式为按年,年初一次性缴纳。
四、竞租人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合法经营户或自然人,无任何污点记录。
2.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招租流程
1.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在****、****政府网张贴、发布招租公告。
2.竞租报名。竞租人在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持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至****财务股刘陈英处报名(联系电话:133****2423)。
3.资格审查。由****财务股、办公室等部门,对招租报名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无权竞价承租。审查合格者须在公开招租前1天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进入竞价环节。
4.公开竞价。由****另行通知,本次出租资产按照招租底价进行公开竞租,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租人成为竞得者,并须在成交当日与****签订成交确认书。竞租结束后,成交竞租人保证金转为租金;未成交竞租人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签订合同。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和****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及履行合同,不得以实物抵扣等方式缴纳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手续,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竞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竞租人未认可本资产招租底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竞租人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缴纳租金的。
2.租期届满,甲方无条件收回资产,乙方不得以租赁期间为满足生产需要所进行的改建、扩建支出为理由,索要赔偿,拒绝交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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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