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东方雨虹井陉砂粉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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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公司******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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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5651
通讯地址:**县城虹园路1号
邮政编码:0503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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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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