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凫山**小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水务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投资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凫山**小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寮步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凫山**小公园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铺装、花池、绿化等,总投资金额约4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475,534.28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475,534.28元(其中包含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88,671.5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7,536.13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市东信****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审核中心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市深筑****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凫山**小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电气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市公共**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1 请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市****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或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保证退回时图纸完好,无缺失或损坏】。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0月 17 日 10时 00 分,地点:**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村委会公开栏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 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其它: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5656;
地址:****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