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公司****公司关于竺山湖隧道硬件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项目名称:****公司****公司关于竺山湖隧道硬件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按需方要求,竺山湖隧道硬件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硬件设备受托代销。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的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三)采购规模:本项目受托设备费限价含税18.065万元,税率13%。本项目采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进行询价,最低支付1806.5元,税率6%。手续费支付给****,设备限价不变,如设备价格变更或手续费低于1806.5元,将否决其应答。合同期1年。
(四)标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五)成交原则: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项目的工期时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服务地点:****。
(八)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审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全部要求则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则否决其应答。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10:30至2024年11月13日19:00(**时间,下同),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yandongsheng@js.****.com获取询价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吴都路518号**移动十三楼评审室;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本次纸质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也可由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赴现场递交。开标前,将在视频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密封情况。
递交方式:邮寄或于2024年11月15日14时00分之前现场递交
邮寄地址:**市吴都路518号
收 件 人:闫**
联系电话:159****1608
联系邮箱:yandongsheng@js.****.com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上发布,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价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吴都路518号
收 件 人:闫**
联系电话:159****1608
联系邮箱:yandongsheng@js.****.com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目
(一)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部。
(二)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报名
报名邮件请发送至yandongsheng@js.****.com,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XX公司XX项目报名信息
2.邮件正文: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
2 | 单位全称 | |
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 |
4 | 项目联系人 | |
5 |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 |
6 | 邮箱(澄清、成交通知书、标书费电子发票等均发至此邮箱) |
****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