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张镇中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学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1-12 11:26
项目编号: XZP202****200073
项目名称: ****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49.00万元(每年24.5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9.00万元。校园安全、文明巡查兼任宿舍管理员,工资凭实际工作天数进行结算) |
范围 | ****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3.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诚信**”网(http://jscredit.****.cn); ④“诚信**”网( http://www.****.cn); ⑤“****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13 09:00 至 2024-11-19 17:00 |
获取方式 |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ZGDD****0924@163..com(联系电话:158****9946):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有效邮箱); (3)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报名审查合格后,招标文件通过报名邮箱发送。如因投标人报名时所留邮箱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未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抬 头:**** 税 号:****0303MA26Y9DGX7 地 址:**市**区****广场B栋1-644、645室 电 话:0516-****2388 账 号:320********600000793 开户行:****银行****公司**镜泊西路支行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3 10:30 |
递交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03 10:30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其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3日**时间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时间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会议室。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棠张镇
联系人:王波
电话:187****6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汉风路以西、镜泊****广场( 南区)B栋号楼1-644、645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8****9946
电子邮件:ZGDD****0924@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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