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开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180******9867(**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县漳源大道政务大厅北厅二楼
邮 编:031800
附:2024.****.12日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太行一号旅游路**县黑峰谷至云竹湖旅游公路改造工程 | **省**市**县县域内(由两条路段组成) | **** | ******公司 | 建设内容:拟改造公路由两条路段组成,全长25.365公里。其中,G519至河峪段0.965km穿越**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银郊保护区,本次评价维持现状,不进行改造。仅对黑峰~G340段全线8.165km、G519~河峪段中段16.235km进行改造。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需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围挡,不得低于2.5m;运营期及时养护、及时清扫、定时洒水。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得在河道内设置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施工垃圾、弃土弃渣、钻渣等废弃物不准堆置河道内、不准对河流等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最终汇入河流。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禁止乱堆、乱倒垃圾;运营期生活垃圾集****政府指定地点。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晚22:00~晨6:00 禁止施工;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设备、优化施工时间;运营期重视交通和道路管理,规定在居民密集区禁止鸣笛、限速区段、建设绿化带。 5、生态: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在道路红线处设置围挡,施工活动仅限于围挡范围内;运营期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沿线无土壤裸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