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85****4385
通讯地址:******服务局投资建设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年产500万平水泥防水毯扩建项目 | **省**市**区南环西路以南,迎宾南大街以东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3325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推铺、针刺复合、放卷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上料、推铺、针刺复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减弱其影响。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3.5kg/h(15m排气筒))、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70~86dB(A),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削减噪声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上料、放卷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针刺复合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本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次等品出售;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