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铁路大枣线清渠桥道口安全隐患整治平改立项目
招标答疑公告
****受****的委托,就宁东铁路大枣线清渠桥道口安全隐患整治平改立项目(招标编号:****)依法组织公开招标活动,招标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日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因投标人提出须澄清的问题,现就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答疑回复内容
1、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以及资格审查其他要求中提到,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因社保证明已体现劳动关系,请问是否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只提供社保证明即可
答:本项目招****铁路局于2020年发布的《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劳动和社保关系”要求是该标准文件中的原文,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标段的地方是否填“/”即可
答:可以。
3、投标文件格式:3-1投标保证金: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请问此处是否可以填写:“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超过 2025 年 3 月 25 日。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答:可以。
4、投标文件格式:“8-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8-7 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具体的年月日是否填写“2021年11月25日”
答: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内容执行,即“2021年1月至今(近3年)”。
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目、“电子交易平台”内“答疑澄清文件”栏目,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上述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址:******基地
联系人:孙春雷
电话:0951-****2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中心C座15层
联系人:赵文章、杨文娟
电话:0951-****677或150****2161
电子邮箱:nxitc6(126邮箱)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24000 1409 0000 6650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