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航空发动机、工装夹具零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785
地址:**市**区太子路1127号
邮政编码:41200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航空发动机、工装夹具零件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董家塅街道机电大道777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公司2#厂房中间部分用于建设航空发动机、工装夹具零件加工项目。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72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并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厂房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较短,其主要污染物为装修时产生的噪声和废气、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在加强施工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枫溪港支流,再经枫溪港汇入湘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加工以湿法加工为主,少量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布置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设于车间中部,有效利用距离衰减。(2)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防治机械性能老化而以引起的噪声,从源头上消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3)利用厂房隔声。生产过程中加强厂房门窗的密闭作业,减少设备运行噪声无阻挡传播。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5-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初审: 向芳 复审: 潘志飞 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