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国际工业园锅炉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678307G | 建设单位法人:陈正鹤 |
林梅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鹤龙街尖彭路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工业园锅炉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江高镇广花公路塘贝地段以东 |
经度:113.****114 纬度: 23.****71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8 |
穗环管影(云)〔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6.7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678307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678307G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4********559115N | 竣工时间:2024-08-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4HQ35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蒸汽24960t/a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年产蒸汽16640t/a |
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两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原有的1台4t/h柴油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新增1台4t/h天然气锅炉,共2台4t/h天然气锅炉,另1台4t/h天然气锅炉待建设完毕后另行组织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天然气→天然气锅炉→用热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天然气锅炉→用热设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锅炉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引至高空排放;3、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一期工程)锅炉废水不与产品、原辅材料直接接触,不添加药剂,水质较为简单,直接经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项目(一期工程)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引至一根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3、项目(一期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源采取了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
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两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原有的1台4t/h柴油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新增1台4t/h天然气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该项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竣工验收检测结果核算,项目(一期工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文件总量控制要求 。 |
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两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原有的1台4t/h柴油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新增1台4t/h天然气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48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23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12 | 0 | 0 | 0 | 0.312 | 0.3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项目(一期工程)锅炉废水不与产品、原辅材料直接接触,不添加药剂,水质较为简单,直接经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CODcr浓度最大值为5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一期工程)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引至一根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8.9mg/m3、NOx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5mg/m3、SO2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了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西面执行4类、其他三面执行2类) | 项目(一期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源采取了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夜间不设生产)。厂界外东、南、西、北面1米处的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8dB(A)、59dB(A)、67dB(A)、59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