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哈塘油田开发调整方案(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4911XG | 建设单位法人:王清华 |
许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市建设路辖区石化大道2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开发调整方案(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油田 |
经度:83.27586,83.28677 纬度: 41.35986,41.3526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1 |
新环审〔2022〕1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603 |
44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54911X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4-08-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2HKTO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①部署新井45口,其中35口为新钻井,2口为老井侧钻,8口为探转采;②**DN100电磁加热含硫油井标准化采油井场45座;③**集输管道420千米,掺稀管线2.4千米,注气管线718米,采气管线771米,燃料气管线725米,注水管线120米;④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暖通、安防等辅助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一期验收范围和建设内容如下:①部署新钻井5口(HA13-H9井、HA16-H16井、RP7-H5井、RP301-3C井RP7-H7井);②**标准化采油井场8座(HA16-12XC井、DH1-H14井、HA16-H10井、HA16-H29井、RP7-H1井、RP7-H4井、RP7-H5井、RP3017C井);③**集输管道20.076km,掺稀管线2.4km,注气管线0.718km,采气管线0.771km,燃料气管线0.725km,注水管线0.12km;④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暖通、安防等辅助设施。 |
油田区块产能开发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工程井场设电磁加热器对采出液进行加热;运营期井场采出液通过井口模块油嘴一级节流后经过电磁加热器加热后由集输管线输至转油站,最终送至哈六联合站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井场设电磁加热器对采出液进行加热;运营期井场采出液通过井口模块油嘴一级节流后经过电磁加热器加热后由集输管线输至转油站,最终送至哈六联合站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道路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油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运输车辆减速行驶,井场洒水降尘。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项目投入运营后应严格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持续加强油气储存、转移、输送、排放、使用、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钻井废水收集后用于配制钻井液,钻井阶段结束后拉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管道试压水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或区域绿化;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暂存,定期拉运至哈六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采出水输送至哈六联合站或热普转油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项目施工期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压裂返排液排入防渗方罐,定期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市、****填埋场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最终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为: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水土流失的影响。根据施工期资料及监理报告,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施工过程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期施工作业面积均未超过环评及批复规定的面积,未随意扩大临时占地。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做到了工序紧凑、有序,以缩短工期,减少进入土壤和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目前施工迹地已恢复,管沟已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以减少水土流失及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2)根据现场勘查及施工期资料,本项目施******局办理了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了补偿费,临时占地基本为草地(其他草地)及裸地。(3)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确保了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油田内部已有道路,现场无开辟新路痕迹,未出现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4)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管线作业带宽度控制在8m内,减少对地表的碾压。(5)管线已回填平整,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中。(6)管线敷设过程中,根据地形条件,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了挖填作业量,井场地面采用机械碾压方式进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敷设采取直原则,管线至站场线路最短。(7)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井口区域硬化等措施,防止土壤沙漠化。 钻井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等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柴油燃烧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洒水抑尘、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苫盖篷布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管线和站场施工时加盖篷布;在管线作业带内施工作业;用标识带或者围栏,标识出站场施工范围,禁止在场外作业;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的作业,场地平整以后,做压实等措施,防止大风对浮土产生较大的扬尘。 运营期定期检查、检修设备、阀门,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采取油气计量及集输全密闭措施降低烃类污染物的挥发;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井场附近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期间井场及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高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 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井队生活区设置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收集罐收集,由钻****油田生活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本项目完井返排液经罐车收集后,原油混液拉运至联合站回收利用,返排液作为二次改造液送至老井深度改造进行**化利用;管线试压废水采用洁净水、无腐蚀性水,分段试压作业,管道试压废水主要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试压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根据现场调查,管线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油田生活基地,****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各井采出水产生量为9.59m3/d,依托哈六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的标准要求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包括修井、洗井等井下作业产生的废水,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油田****工作站作业废液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不增加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根据施工期资料,站场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对井场、站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11.2.2 分区防控措施”,对井场、站场永久占地等一般区域或部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设置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配电箱等区域,进行简单的地面硬化。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站场、管线建设中的施工机械、车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影响时间较短,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采取选择低噪音设备、施工机具定期检查维修、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场机泵、井场抽油机设备,井下作业的机泵以及交通车辆噪声等。 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厂(场)界噪声监测范围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钻井产生的膨润土体系泥浆暂存至井场环保池,干化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综合利用,聚磺体系废弃泥浆和岩屑运至**山****公司****环保站)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油气开采过程中修井、清管作业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含油污泥、****油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铺设防渗膜等),使落地油回收率达到100%,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未产生清管废渣;****已与******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本项目产生的油泥(砂)、废防渗材料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演练。做好防井喷、固井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执行了井喷防范措施、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采油气管理区制定(修编)并颁布了《****公司**采油气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月9****保护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2923-2023-001-L;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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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采出水输送至哈6联合站或热普转油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 | 各井采出水产生量为9.59m3/d,依托哈六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的标准要求后回注油层 | 验收监测期间,哈六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排口回注水中悬浮固体含量、含油量监测结果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主要是井场及阀组连接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H2S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项目采出油气经汇集、处理输送至哈六联合站内全过程均采用密闭工艺流程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油气开采、集输及修井过程中的烃类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运营期定期检查、检修设备、阀门,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采取油气计量及集输全密闭措施降低烃类污染物的挥发;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井场附近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期间井场及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高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场机泵、井场抽油机设备,井下作业的机泵以及交通车辆噪声等。 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厂(场)界噪声监测范围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根据施工期资料,站场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对井场、站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11.2.2 分区防控措施”,对井场、站场永久占地等一般区域或部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设置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配电箱等区域,进行简单的地面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施工期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压裂返排液排入防渗方罐,定期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市、****填埋场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最终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 钻井产生的膨润土体系泥浆暂存至井场环保池,干化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综合利用,聚磺体系废弃泥浆和岩屑运至**山****公司****环保站)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油气开采过程中修井、清管作业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含油污泥、****油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铺设防渗膜等),使落地油回收率达到100%,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未产生清管废渣;****已与******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本项目产生的油泥(砂)、废防渗材料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道路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为: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水土流失的影响。根据施工期资料及监理报告,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施工过程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期施工作业面积均未超过环评及批复规定的面积,未随意扩大临时占地。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做到了工序紧凑、有序,以缩短工期,减少进入土壤和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目前施工迹地已恢复,管沟已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以减少水土流失及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2)根据现场勘查及施工期资料,本项目施******局办理了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了补偿费,临时占地基本为草地(其他草地)及裸地。(3)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确保了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油田内部已有道路,现场无开辟新路痕迹,未出现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4)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管线作业带宽度控制在8m内,减少对地表的碾压。(5)管线已回填平整,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中。(6)管线敷设过程中,根据地形条件,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了挖填作业量,井场地面采用机械碾压方式进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敷设采取直原则,管线至站场线路最短。(7)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井口区域硬化等措施,防止土壤沙漠化。 |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演练。做好防井喷、固井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项目执行了井喷防范措施、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采油气管理区制定(修编)并颁布了《****公司**采油气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月9****保护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2923-2023-001-L;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钻井废水收集后用于配制钻井液,钻井阶段结束后拉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管道试压水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或区域绿化;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暂存,定期拉运至哈6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采出水输送至哈6联合站或热普转油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2、项目施工期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压裂返排液排入防渗方罐,定期运至哈拉哈塘****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市、****填埋场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最终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井队生活区设置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收集罐收集,由钻****油田生活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本项目完井返排液经罐车收集后,原油混液拉运至联合站回收利用,返排液作为二次改造液送至老井深度改造进行**化利用;管线试压废水采用洁净水、无腐蚀性水,分段试压作业,管道试压废水主要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试压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根据现场调查,管线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油田生活基地,****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各井采出水产生量为9.59m3/d,依托哈六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的标准要求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包括修井、洗井等井下作业产生的废水,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油田****工作站作业废液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不增加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2、钻井产生的膨润土体系泥浆暂存至井场环保池,干化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综合利用,聚磺体系废弃泥浆和岩屑运至**山****公司****环保站)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油气开采过程中修井、清管作业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含油污泥、****油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铺设防渗膜等),使落地油回收率达到100%,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未产生清管废渣;****已与******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本项目产生的油泥(砂)、废防渗材料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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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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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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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在施工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设置围挡和限行区,临时堆土用防尘网遮盖,施工完毕,立即整理恢复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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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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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同时,将工程“以新带老”措施的落实情况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进行考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由**山河****公司开展:该项目严格执行HSE标准,按规定施工,安全标识明显,劳动保护措施符合要求,工程未发生安全和破坏环境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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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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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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