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冶源街道海**景区部分房地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冶源街道海**景区部分房地产三年使用权租赁
三、标的资产内容
**县冶源街道海**景区部分房地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25.83平方米,院落面积约12232.61平方米,出租底价为****000元(40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600000元。每年农历三月三五天期间的门票以及其它收入和收益,均归出租方所有。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为征信良好、无****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交后需提供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须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申购。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县冶源街道海**景区房地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 间: 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
地 点:房地产所在地现场展示
联系电话:150****1106 王主任
0536-****067 156****4555 丛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0:00。
八、公告媒体:
****交易中心官网、****官网/微信公众号、****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旦申购成功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在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无违法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景区管理经验证明材料)至******公司签署《成交通知书》;(2)承租方需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2.5%交易服务费交至指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价款、履约保证金200000元。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须承担园林管理费2000元/月。
4、租赁房产必须按要求依法使用,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执行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产的实际管理人,如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出租方不承****房产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森林防火、电气使用不当、给承租方造成的人身伤害等。出现突发事故时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同时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出租方及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租赁期间产生的旅游投诉、民事纠纷、安全事故及责任,一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严禁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产权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使用权租赁费、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责任纠纷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费用,租赁到期时,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7、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管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还出租方。
8、在租赁期限内,按原物价局核定的票价(每人次20元)收取景区门票,不得擅自提价,优惠群体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预售门票或预售票款。
9、在租赁期限内,保持景区卫生,特别是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有序摆放。
10、每年农历三月三五天期间的门票以及其它收入和收益,均归出租方所有。
11、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交还承租房屋,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0536-****067 156****4555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2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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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县冶源街道海**景区部分房地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