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生成日期 | 2024-11-12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项目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2日拟对******甲类仓库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甲类仓库项目 | ****集团厂区内 | **** | 现企业为了厂区油漆存储需要,拟投资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甲类仓库1座,占地面积590.46m2,项目建成后油漆仓库油漆储存量可达到254.45t。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9****环境局**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声环境:1)加强管理,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以减少异常噪声;2)运送货物的车辆进出厂区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尽量安排在白天进出,严格管理,减少货物装卸及汽车运输噪声对区块的干扰。 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采取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2)做好油漆仓库地面日常防腐防渗层检查,杜绝因年久失修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保护层破损或开裂,导致泄漏物通过地缝渗透,从而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行为。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油漆仓库内油漆小量泄露时用砂土吸附,少量残余用大量水冲洗,清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对于大量液体发生泄漏时,先必须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应急人员应戴防尘面具或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腐服,再设法对泄漏液进行回收,在不能回收时需要用大量的水冲洗,冲洗水排放事故应急池,不得排入雨水和清下水管道。油漆仓库地面自上由下拟采用环氧树脂层、水泥硬化层、**度聚乙烯防渗膜(渗透系数≤10-10cm/s)及防渗水泥,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渗漏事故;泄漏油漆挥发的极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2日拟对******甲类仓库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甲类仓库项目 | ****集团厂区内 | **** | 现企业为了厂区油漆存储需要,拟投资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甲类仓库1座,占地面积590.46m2,项目建成后油漆仓库油漆储存量可达到254.45t。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9****环境局**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声环境:1)加强管理,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以减少异常噪声;2)运送货物的车辆进出厂区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尽量安排在白天进出,严格管理,减少货物装卸及汽车运输噪声对区块的干扰。 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采取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2)做好油漆仓库地面日常防腐防渗层检查,杜绝因年久失修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保护层破损或开裂,导致泄漏物通过地缝渗透,从而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行为。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油漆仓库内油漆小量泄露时用砂土吸附,少量残余用大量水冲洗,清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对于大量液体发生泄漏时,先必须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应急人员应戴防尘面具或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腐服,再设法对泄漏液进行回收,在不能回收时需要用大量的水冲洗,冲洗水排放事故应急池,不得排入雨水和清下水管道。油漆仓库地面自上由下拟采用环氧树脂层、水泥硬化层、**度聚乙烯防渗膜(渗透系数≤10-10cm/s)及防渗水泥,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渗漏事故;泄漏油漆挥发的极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