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2025-2026****中心委外执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营销中心2025-2026****中心委外执行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营销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营销中心2025-2026****中心委外执行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招标内容:****营销中心2025-2026****中心委外执行服务项目包含**33个分中心的终端运维服务和营销推广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视自身情况和中标人的合同执行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或者提前终止合同。
2.5 服务质量:完全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3个标段,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本项目将建立********中心委外执行服务供应商库,供应商库包括所有标段的中标供应商。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多个标段。各个标段的划分情况如下:
| | |
| ****中心 | 94.71 |
| ****中心 | 207.17 |
| ****中心 | 495.91 |
| ****中心 | 221.01 |
| ****中心 | 183.47 |
| ****中心 | 136.52 |
| ****中心 | 814.18 |
| ****中心 | 135.58 |
| ****中心 | 320.99 |
| ****中心 | 213.18 |
| ****中心 | 283.6 |
| ****中心 | 250.43 |
| ****中心 | 123.68 |
| ****中心 | 571.75 |
| ****中心 | 120.76 |
| ****中心 | 247.14 |
| ****中心 | 231.37 |
| ****中心 | 399.61 |
| ****中心 | 253.61 |
| ****中心 | 149.46 |
| ****中心 | 373.7 |
| ****中心 | 154.1 |
| ****中心 | 239.84 |
| ****中心 | 251.96 |
| ****中心 | 326.97 |
| ****中心 | 220.44 |
| ****中心 | 111.14 |
| ****中心 | 607.32 |
| ****中心 | 348.71 |
| ****中心 | 309.98 |
| ****中心 | 274.63 |
| ****中心 | 120.81 |
| ****中心 | 206.32 |
备注:
①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的最低执行量,以实际通过验收量为准;2025年费用规划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
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标段分别获取招标文件,并填写“拟参与投标标段确认函”。投标人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8000万元(2年,含税)。本项目在****营销中心2025-2026****中心委外执行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若合同服务期内项目预算金额实际使用结束之日早于2026年12月31日,则按实际使用结束之日作为合同终止日期)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公司、****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含自行清算或被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含破产清算程序或破产重整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4.2.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④拟参与投标标段确认函。
现场获取在**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14室办理。
4.2.2邮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请致电0871-****1846获取,邮件标题必须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命名,邮件正文中必须注明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招标文件汇款账号信息,收到公对公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地点为:**省**市**区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销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圆、赵璐、李子祺、付亦凡
电 话:0871-****1846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拟参与投标标段确认函
致:****营销中心
****营销中心2025-2026****中心委外执行服务项目,我公司确认报名参加的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如下:
注意事项: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标段分别获取招标文件,并填写“拟参与投标标段确认函”。投标人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2.本表由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自行向下扩展。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本函。
特此确认!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