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广东段)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第二批)第二次招标(ZSGDWZ05 双曲面球型减隔震支座等 TGWZ-2024-6)
公告信息
****至**高速铁路(**段)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第二批)第二次招标 | ||
****至**高速铁路(**段)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第二批)第二次招标(ZSGDWZ05 双曲面球型减隔震支座等 TGWZ-2024-6) | ||
****至**高速铁路(**段)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第二批)第二次招标(ZSGDWZ05 双曲面球型减隔震支座等 TGWZ-2024-6) | ||
正常 | ||
2024-11-12 15:00:10 | ||
2024-11-16 00:00:00 | ||
2024-11-12 15:00:10 |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至**高速铁路(**段)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第二批)第二次招标(ZSGDWZ05 双曲面球型减隔震支座等 TGWZ-2024-6)[JG2024-5354-002]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7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共否决6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为6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船双瑞(**)****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8036.1732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交货期 | 2024年11月至工期结束 |
供货业绩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7185
联系地址:**省**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B座6至11层
招投标监督部门:****集团****物资部
联系地址:**市**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020-****7998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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