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分行****公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任**环**路淮河大厦三楼或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行****公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4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4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1.2供应商自2021年1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任**环**路淮河大厦三楼或邮箱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地 点:****(**市任**环**路淮河大厦三楼招标部)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1)营业执照、(2)类似项目案例合同、(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或 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采购文件”。****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163.com,在邮件****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1)营业执照、(2)类似项目案例合同、(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费社保记录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任**环**路十二号淮河大厦招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任**环**路十二号淮河大厦招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任**洸河路101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131****8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任**环**路淮河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37-****875、156****8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56****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