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雅居项目二期非机动车车棚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的委托,就湖畔雅居项目二期非机动车车棚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 ****
2、招标内容:围堰拆除,土方开挖及地面硬化;**车棚757.6㎡;车位划线704个;**路灯(配电箱)及路灯基础11个;**弱电井4座;监控安装等。
3、总投资:841883.93 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依照《****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本次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省**市**区碧桂园三期16幢2101室公开发售。
6、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注:以上提供资质原件审查并提供清晰可见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碧桂园三期16幢2101室
8、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时间)
谈判地点: **省**市**区碧桂园三期16幢2101室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南廓路11号
联 系 人: 张鹏飞
电 话:155****8889
10、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南廓路 11 号
联 系 人:王淑惠
电 话:182****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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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